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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選課公告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檔。
 

必須填完「教學評量」才能進行選課。
111年12月12日至112年1月1日上網填寫111-1期末教學評量

 
壹、選課規則如下:
 一、通識選課規則

  (一)初選第一階段:採選填志願方式進行
 1. 預定時程:112年1月9日14:00至1月11日21:00截止
 2. 選填方式:
(1)每位學生可依志願選填10門通識課程,請注意是否與帶入之必修課衝堂。
(2)系統依年級權重及志願別進行亂數篩選:第一階段依年級權重進行篩選,一年級權重為1,二年級權重為2……等,以此類推;第二階段依志願別權重篩選,志願愈前,權重愈高。權重愈高者,選中機率愈高。
3. 篩選結果獲得超過一個志願課程時,將僅保留一門。
 (二)初選第二階段:第一階段剩餘通識名額將流用至第二階段,選課方式依往年採線上加選方式辦理。

貳、通識選課規則修正之原因及宗旨:
1. 通識選課採選填志願、亂數分發合併制,可以紓解主系統因瞬間流量造成網路塞車的問題,同時也可以確保大四同學優先選課權。
2. 此種選課制度已為多所大學採用,且均認為有利於改善選課。
3. 通識每人可填選10個志願,系統依年級權重及志願別進行亂數篩選、分發,可顧及大四同學能夠取得通識學分順利畢業,且又能照顧到大一、二、三同學選課權益。如果大四學生經電腦亂數分發仍未選上任何一科,初選第二階段及加退選期間得以加選。
 
✽若選課期間遇到問題,應於選課期限內向進修部出提出問題(電話:082-313367),進修部將立即為您處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