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取生請於1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將學力證件正本郵寄或親送至本校進修推廣中心推廣組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處理,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
二、正取生錄取報到後,不得以保留入學資格方式延後入學。
三、考生對招生事宜有疑義時,應於榜單公告後一週內(郵戳為憑,892009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以限時掛號方式,正式書面具名向本會提出申訴,經本會依相關規定處理後,將結果函覆該考生及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