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1112801786號函辦理。
二、因應清明連假(春假)在即,為避免學生因交通意外事故,肇生傷亡事件,請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導事項:
(一)加強高風險學生(大一新生、校外工讀、外籍生及進修部學生…等)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二)配合公車入校園計畫,鼓勵學生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放學或出遊。
(三)鼓勵學生參與交通部推動機車駕訓補助計畫,建立學生安全駕駛觀念。
(四)騎乘「機車」等交通工具,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無照駕駛」、「酒後駕車」及「疲勞駕駛」等危險行為,俾防範交通意外事件之發生。
三、請善用交通部建置「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網址:https://168.motc.gov.tw/),所提供之交通安全宣導短片及資料實施宣導,期降低交通事故之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