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及轉學生可於入學前至9月底止,自行前往設有胸腔科門診之醫院或診所作健康檢查(不含檢驗所)
務必注意,體檢前日午夜12點以後需禁食。
教育部規定,為瞭解學生們的健康狀況,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學生於入學時須完成學生健康檢查,並列冊管理追蹤。
【學校衛生法】、【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1.請於入學前自行前往設有胸腔科門診之醫院或診所作健康檢查(不含檢驗所),檢查完畢請自行影印1-2份,一份自存,正本請於新生註冊時交回本部備存。
2.健檢結果如有異常者,請儘速就醫治療,若患有傳染病如肺結核等疾病,應於治療病情控制後始得就學。
3.轉學生可申請前所大學之體檢資料正本轉交給本校,惟胸部X光需另繳交開學日前3個月內之報告。
(須為前一學年度仍在學者,如因休退學等原因造成學籍中斷者,請重新完成體檢)
4.健檢場所選擇:
●在自家住所附近醫療院所執行檢查。【台灣的地區級以上醫院價格約在
1200-2000不等,診所約500-900元不等】
●預計至金門健檢,提供特惠本校體檢合格醫療院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