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進修部選課公告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檔。 必須填完「教學評量」才能進行選課。 111年5月23日至111年6月12日上網填寫1102期末教學評量 壹、選課規則如下: 一、通識選課規則 (一)初選第一階段:採選填志願方式進行 1. 預定時程:111年7月4日14:00至7月6日21:00截止 2. 選填方式: (1)每位學生可依志願選填10門通識課程,請注意是否與帶入之必修課衝堂。 (2)系統依年級權重及志願別進行亂數篩選:第一階段依年級權重進行篩選,一年級權重為1,二年級權重為2……等,以此類推;第二階段依志願別權重篩選,志願愈前,權重愈高。權重愈高者,選中機率愈高。 3. 篩選結果獲得超過一個志願課程時,將僅保留一門。 (二)初選第二階段:第一階段剩餘通識名額將流用至第二階段,選課方式依往年採線上加選方式辦理。 1、僅預先帶入「必修」課程:選修及設有擋修之課程,請自行於「初選」及「加退選」時間上網加選。 貳、通識選課規則修正之原因及宗旨: 1. 通識選課採選填志願、亂數分發合併制,可以紓解主系統因瞬間流量造成網路塞車的問題,同時也可以確保大四同學優先選課權。 2. 此種選課制度已為多所大學採用,且均認為有利於改善選課。 3. 通識每人可填選10個志願,系統依年級權重及志願別進行亂數篩選、分發,可顧及大四同學能夠取得通識學分順利畢業,且又能照顧到大一、二、三同學選課權益。如果大四學生經電腦亂數分發仍未選上任何一科,初選第二階段及加退選期間得以加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