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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11學年度已申請停車者,停車期程至112年7月31日止,屆時未續申請者將進行停卡作業。


※ 各位在校生請注意,112學年度汽車停車位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如前一年度有違規行為遭懲處者,不具申請資格)

一、依本校國立金門大學車輛管理要點辦理,自107學年度起進行停車位收費。

二、可申請之停車位如下 (將依申請狀況隨時更新可申請之車位數)

      戶外平面車位舊生60個、新生20;多功能健康活動中心地下停車場50

      如尚有車位,新舊生剩餘車位數可流用。

      車位有限,超過恕不受理(申請前請先確認是否尚有車位)
      如未確認即進行繳費者,遇車位已滿則需自行至出納組辦理退費
       
      即日起受理112學年度戶外平面車位及多功能健康活動中心地下停車場停車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作業規定如下:

(一)以個人為單位請先至出納組或使用繳費機繳交停車費 ,並將繳費收據
     申請表(雙面列印,並將行照、駕照影本貼於背面欄位)送至本部辦公室,由本部代為送件至本校事務組設定。

      如前一學年度已有申請且申請人及車號皆無異動者,因屬續約性質,只需繳交申請表及繳費收據即可(駕照及行照可免附)。

(二)車位申請每學年度辦理一次,停車位使用期限為1學年,期滿可繼續申請。
      若遇車位釋出,則第2學期將適量開放申請。

(三)停車收費標準:詳如申請表車位價格表,
      戶外平面400元/18:00-22:00、1000元/年(全時段);
      室內400元/年(停車時間18:00-22:00),第2學期申請者,則費用減半。
      停車費用於110學年度進行調整,請於繳費前確認,一經繳費恕不受理退費。


(四)112學年度停車期程: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第2學期停車期程:自113年2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因進出閘門採車牌辨識,若日後進行車輛變更,請備妥汽車行照交至本部,由本部轉交事務組重新設定。

四、出納組上班時間:08:00-12:00;13:30-17:30
       


 ※ 暑假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四:08:00-12:00、13:30-17:30,敬請多加留意 ※

注意!!111學年度已申請停車者,停車期程至112年7月31日止,屆時未續申請者將進行停卡作業。


停車費用已於110學年度進行調整,請於繳費前確認,一經繳費恕不受理退費。

事務組公告如下:

◆◆◆112學年度停車位申請◆◆◆ - 國立金門大學總務處 (nq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