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臺教社(二)字第1120110874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此計畫。
三、申請日期自113年2月22日(四)至3月20日(三)止,請欲申請同學於期限內繳交紙本報名資料,待本校承辦單位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後,將另行通知申請同學至本部完成報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