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130023506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年齡19-26歲者。
(二)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不含五專前四年)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大一以上學生
(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有大學日間部畢業證書且有正職經驗之碩士生)。
(三)就讀資訊科技、金融相關科系或商管、管理學院者(若主修為其他科系,但有雙主修、輔系上述科系,仍符合資格)。
(四)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符合規定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三、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