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111年2月7日(一)至111年3月2日(三),逾期不予受理。※填具「科目學分抵免申請表」並檢附成績證明正本,經開課單位及就讀學系審查後,向進修推廣部一次提出全學程之科目學分抵免申請。※抵免科目學分開課單位審核如下: ◎共同科目及通識課程:由通識教育中心審查。 ◎專業必選修、體育、軍訓:由各學系、體育室及軍訓室審查。 ◎完成審查後,再將申請表交至進修推廣部登錄。
***通過抵免之科目,應自行至選課系統辦理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