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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金門大學進修推廣部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及幫助您瞭解本院如何蒐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訊,請務必詳閱各項內容。


一、機關名稱: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推廣部

二、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及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推廣部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 040/行銷、 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090/消費者、 客戶管理與服務、 109/教育或訓練行政、 110/產學合作、 129/會計與 相關服務、 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137/資通安全與管理、 148/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158/學 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 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三、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

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國立金門大學進修推廣部蒐集您個人資料如下。

  1. 識別類:
    C001 辨識個人者(如姓名、職稱、住址、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電子郵遞地址等)。
    C002 辨識財務者(如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等)。
    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2. 特徵類:
    C011 個人描述(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等)。
  3. 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類:
    C051 學校紀錄(如大學、專科或其他學校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本校進修推廣學部營運期間。
  2. 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
  3. 對象:本校、主管機關、合作廠商及學校。
  4. 方式: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

五、個資當事人得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 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其行使方 式依法令及本院相關規定。

六、個資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資料,並應自行確認資料正確性,如 未提供正確資料將影響本院學員服務及其完整性。

七、本院保留隨時修改本聲明的權利,修改後的條款將通知傳送到您 於學員資料的電子郵件地址,或於本網站上公告,並自公佈之日起生 效。

八、自我保護措施:

請您妥善保管您的密碼及或任何個人資料,勿將資料提供給他人,並於網站使用完成後務必執行登出動作。

九、本聲明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聲明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 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有關本院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若您對內容有任何疑慮,請聯絡本部(082)312736。

※若您未滿二十歲,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告知聲明之所有內容,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