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學期(上學期)開學後校內外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如下:
一、失業家庭子女助學金
二、家庭清寒助學金
三、優良社團負責人獎學金
四、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學生)助學金(申請表共2頁)
※以上各項,請於開學兩周內備妥相關資料依簡介辦法提出申請※
※申請表格:https://dce.nqu.edu.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showlist&id=31&index=1
五、弱勢學生助學金--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 - 國立金門大學學生事務處 (nqu.edu.tw) 請於10月20日前提出申請
六、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https://dce.nqu.edu.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showlist&id=31&index=1
請於申請學雜費減免截止日前與減免一併申請
※以上各項,請備妥相關資料依簡介辦法及規定期限提出申請※
第2學期(下學期)開學後校內外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如下:
一、失業家庭子女助學金
二、家庭清寒助學金
※以上各項,請於開學兩周內備妥相關資料依簡介辦法提出申請※
※申請表格:https://dce.nqu.edu.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showlist&id=31&index=1※
提醒:【弱勢學生助學金】及【學雜費減免】僅能擇一申請。
※以上,申請資格需計算父母雙方所得,但因各項原因不得一併計算者,請務必檢附
父母離異不列計非監護人所得切結書--http://www.nqu.edu.tw/upload/orgnight/attachment/1f915731e8777d016474955eca0e66dc.pdf